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四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24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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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将全面推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现就改革实施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将企业登记时依次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人社部门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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