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范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1-20
实施时间: 2014-11-2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3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近日,我区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等7个盟市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等七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4]1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范围
  (一)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含3亿美元)并经自治区商务厅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包括股权并购及资产并购)、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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