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14]6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12-17
实施时间: 2014-12-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18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昌图、绥中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批复的《辽宁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开展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保护农民利益、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做好实际种植面积的统计核实工作。农户实际种植面积核实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