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6]1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审计署
发文时间: 1996-6-9
实施时间: 1996-6-9
失效时间: 2008-1-31
法规类型: 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4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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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31
实施时间:20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