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平台增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采集功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15]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6
实施时间: 2015-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3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4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为落实此项要求,省局对网络一体化申报平台所得税预缴申报软件进行了升级,增加了数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