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5]16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9-28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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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为保证我省税务部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实施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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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税务问题解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