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粮食部门实行“两实线运行”后政策性经营业务会计处理问题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5]6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5-11-28
实施时间: 1995-11-28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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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粮食局(厅):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实行两条线运行的通知》  (国发〔1995〕15号) 关于粮食部门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会计分开核算的要求,现对粮食部门实行两条线运行后有关政策性经营业务会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
  1. 设置“138政策性粮油”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地方储备粮油、定购粮油、吞吐调节粮等粮油商品。本科目按照库存政策性粮油的性质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储备的国家储备粮油(甲字粮,506粮油) 仍然在“特种储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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