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存量房交易中确认亲属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15]32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9-25
实施时间: 2015-9-2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3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工作,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2014年5月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存量房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发[2014]64号),明确了存量房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可凭公安部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办理相关税收事宜。文件执行以来,方便了纳税人办税,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期,公安部发布了18种不出具证明的情形,其中包括亲属关系证明。为进一步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现就如何确认“亲属关系”问题通知如下:
  一、存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直系亲属关系存量房交易承诺书(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