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等发起设立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相关涉税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5]30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6-2
实施时间: 2015-6-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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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有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等发起设立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税务处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的税务处理
  中国人寿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国开东方(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均为货币出资)设立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根据投资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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