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求《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会协[2015]7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9-24
实施时间: 2015-9-24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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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会计师事务和注册会计师出具业务报告行为,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协会拟订了《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利于我省防伪报备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监管部 张宁。
  电话:0531-82919667。
  电子邮箱:sdcpajg@。
  附件: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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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