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建[2015]22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9-10
实施时间: 2015-9-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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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的通知》(财建[2015]707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已主动公开), 该“通知”从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工程价款结算办理、项目结余资金清理、结余资金收回以及帐务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有效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管理等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准确领会文件精神
  “通知”针对于当前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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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财建[2015]70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