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种类、考试料目和考试时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5]2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事部
发文时间: 1995-6-20
实施时间: 1995-6-20
法规类型: 会计资格考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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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事(人事劳动)厅(局),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自1992年实施以来,已历时三年。三年来,在各级财政、人事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各年度的考试工作。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经广泛调查研究,今年1月19日召开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决定对考试种类、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种类。改进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设置甲、乙两种考试的办法,即改变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会计人员必须首先参加乙种考试,合格后再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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