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租用企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办发[2015]34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8-20
实施时间: 2015-9-19
失效时间: 2017-9-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70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政府租用企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20日
  成都市政府租用企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快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租用企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是指政府依法租用企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