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15]17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9-16
实施时间: 2015-9-16
法规类型: 国土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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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加快全省棚户区改造进程,有效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棚户区改造工作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在棚户区改造中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有利于满足棚户区改造居民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有利于减轻政府安置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压力,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提高补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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