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9-8
实施时间: 2015-9-8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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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9月15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3.52%,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5年9月9日,每年9月9日,3月9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5年09月09日偿还本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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