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停止适用《关于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个别条款具体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郑商发[2015]157号
发文部门: 郑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9-24
实施时间: 2015-10-8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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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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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程序化交易行为监管,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0月8日起停止适用《关于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关“由于套利交易所产生的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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