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涉税业务“免单”和 “免填单”服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9-21
实施时间: 2015-10-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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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于2015年10月8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的“金税三期”系统办理涉税业务,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的业务办理标准,为统一业务办理规则,现对我省部分涉税事项实施的“免单”和“免填单”服务进行取消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 缩小“免单”服务的业务范围。对原有提供“免单”服务的“税务证件遗失补办”和“申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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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涉税事项“免单”和“免填单”服务通告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