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物价监管局省住建厅关于我省煤炭价格与供热价格实行联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办发[2015]5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9-8
实施时间: 2015-9-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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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发改委、物价监管局、住建厅《关于我省煤炭价格与供热价格实行联动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8日
  关于我省煤炭价格与供热价格实行联动的指导意见
  省发改委 省物价监管局 省住建厅
  根据近年来我省大多数地区供热企业煤炭成本占总供热成本的比重(以下简称煤热比重),参考国内部分地区的煤热比重,综合省内大型锅炉房、背压机组和大型抽凝机组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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