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5]12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9-4
实施时间: 2015-9-4
法规类型: 租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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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各机构:
  为引导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业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跨境融资租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业态发展重点。鼓励自贸区融资租赁企业开展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拓展飞机、汽车、船舶等运输工具的专业融资租赁服务,推进医疗、教育、检验检测等装备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自贸区外企业利用自贸区融资租赁平台开展业务,引导地铁、机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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