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扶持外贸企业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地税政[2015]82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9-9
实施时间: 2015-9-9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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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各处室(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外贸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从政策扶持、企业培育、权益维护、纳税服务四个方面推出60条政策服务举措,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税费政策扶持力度
  (一)企业所得税扶持政策
  1.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外贸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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