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有关非居民税收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5]49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9-14
实施时间: 2015-9-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相关非居民税收政策的请示》(新国税发〔2015]10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等相关规定,外国企业(不含实际管理机构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下同)与中国境内企业签订协议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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