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豫发改价管[2015]88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5-7-31
实施时间: 2015-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8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