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纺织压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财工字[1998]9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4-15
实施时间: 1998-1-1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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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部  国家纺织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纺织压锭工作领导小组、纺织厅(局、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确保完成国务院提出的3年压缩1000万锭落后棉纺锭的任务, 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及时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和各项政策,现就申请纺织压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纺织压锭工作,落实资金和各项政策,及时办理纺织压锭补贴资金的申报和拨付工作,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列入年度压锭计划的企业要按照中国纺织总会《关于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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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