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字[2015]17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9-16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6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力措施,有利于推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整合,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