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2015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执行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15]3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5-9-14
实施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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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自2015年5月10日起取消了农业部“农业种子种源进口免税审批”和国家林业局“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审核&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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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pdf    
2、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种用)进口许可表.pdf    
3、国家濒管办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确认表.pdf    
4、进口种子种源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