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意见
发文文号: 粤人社函[2015]210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8-31
实施时间: 2015-8-31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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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2015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进一步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适当降低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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