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5]6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9-3
实施时间: 2015-10-1
失效时间: 2020-9-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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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5年9月3日
  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水规划、建设、使用、运营维护及相关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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