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5]90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9-14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寿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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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规范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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