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发改办价格〔2015〕1414号文件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一发[2015]5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15
实施时间: 2015-6-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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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淄博、潍坊、德州、临沂、滨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141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试点验收工作根据批复的《试点方案》及其相关文件规定,采取实地核查和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实地核查将由专家组按照《试点方案》逐项考核验收,集中评议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组织实施。
  二、各试点县要抓紧进行自查、总结,并形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验收报告和工作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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