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工商办字[2015]1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7-7
实施时间: 2015-7-7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8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为推动我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发展品牌经济,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安徽省著名商标初审工作程序》的规定,省工商局决定开展2015年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时间达三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前有效注册商标。
  三、申报企业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