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工商明电[2015]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6-16
实施时间: 2015-6-1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0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严格落实国务院相关决定,国家工商总局近期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现予转发并就贯彻落实要求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