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11-8
实施时间: 2013-11-8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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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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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一期)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库【2013】6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3年深圳市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3年11月15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4.11%,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3年11月11日,每年11月11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18年11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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