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15]93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审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8-20
实施时间: 2015-8-2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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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为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我们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如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医改办)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审计厅
  2015年8月20日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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