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5]76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9-11
实施时间: 2015-9-11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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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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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