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海关公告2015年第16号
发文文号: 福州海关公告2015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5-15
实施时间: 2015-5-15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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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现就企业网上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的方式和要求
  (一)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的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
  1.企业自行报送。企业自行报送的,需要登陆“关企合作平台”(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输入中国电子口岸法人卡或操作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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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年度报告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