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海关公告2015年第23号
发文文号: 福州海关公告2015年第2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30
实施时间: 2015-6-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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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我关决定在主要业务现场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福州海关在现场业务处和各隶属海关业务报关大厅设立“海关行政审批受理窗口”,专门受理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变更、延续、注销等业务。
  二、福州海关现场业务处和各隶属海关“海关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具体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详见《福州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一览表》(附件1)。
  三、申请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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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50630公告23附件1福州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一览表.doc    
20150630公告23附件2福州海关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doc    
20150630公告23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审批受理单.doc    
20150630公告23附件4福州海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