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海关公告2014年第2号
发文文号: 大连海关公告2014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大连海关
发文时间: 2014-7-22
实施时间: 2014-7-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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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方便企业就近办理海关业务,降低通关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从即日起大连海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重新划分企业主管海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企业主管海关划分
  (一)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的加工贸易企业由港湾海关管辖;
  (二)市内高新园区的加工贸易企业由大连海关驻高新园区办事处筹备处管辖;
  (三)金州新区(包括双D港)、普兰店、长海县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暂由大窑湾海关管辖;
  (四)瓦房店、长兴岛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暂由港湾海关管辖;
  (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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