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财政规章中行政处罚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法字[1998]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3-23
实施时间: 1998-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8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的要求,我部对现行财政规章中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对部分财政规章中行政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