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海关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文号: 南京海关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1-5-2
实施时间: 2011-5-2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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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和统一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海关总署按照“集中统一,分级办理,加强审核,备案管理”要求,实行重大减免税事项报总署备案管理制度。结合南京关区实际,现决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南京关区海关减免税工作管理制度,实行授权关区海关办理部分减免税事项,重大减免税事项报南京海关备案认定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京关区减免税事项授权办理制度
  (一)授权隶属海关办理减免税事项
  授权隶属海关办理减免税事项具体为:鼓励项目、自有资金、科教用品、重大项目、重大技术装备项目、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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