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30号
发文文号: 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30号
发文部门: 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5-8-19
实施时间: 2015-8-1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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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8月12日,天津港区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对在天津口岸进出口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方便通关,特提请有关企业知悉:如欲改从其他口岸进出口,可采用一体化区区联动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即在北京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在京津冀区域外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我关将积极协调有关口岸,及时验放货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关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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