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增值税预征率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13]23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25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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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解决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清结算办法执行中,预征、清算环节增值税占比波动较大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其增值税预征率实施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预征率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保持预征、清算环节增值税不出现红字。
  (二)保持预征、清算环节增值税的合理分配比例(根据四川省电力公司最近五年的预征、清算环节的增值税分配比例计算)。
  (三)当预征、清算环节增值税分配发生较大变化,超出合理比例范围时(上下浮动超过20%),或者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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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增值税预征率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函〔2013〕23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