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2]21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4
实施时间: 2002-8-1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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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决定对地税系统的普通发票进行全面的改革,以适应首都经济和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和消费者依法使用发票的需求。现就改革后推行使用的新版普通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新版发票的名称
  (一)《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手开式发票)。
  (二)《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税控装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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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三、五、六款;第四条第一、二、三、四款;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附件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