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13]22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7
实施时间: 2013-12-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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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接《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改增”相关问题的请示》(川广网〔2013〕67号),反映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广电网络公司)及所属135家分公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中的一些问题。为了便于全省统一执行,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同意四川广电网络公司使用其统一的BOSS系统开具国税机关核定的普通发票,但需按照国税机关确定的发票信息报送业务规范及要求,按时上报发票开票信息。
  二、同意四川广电网络公司及分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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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函〔2013〕22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