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
发文文号: 残联发[2015]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5-6-29
实施时间: 2015-6-2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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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因社会适应能力弱或出行障碍,多数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生活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供养或社会救助。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借鉴国外和港台地区政府庇护性就业经验,通过政策扶持与市场推动相结合,逐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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