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分行业管理”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2002]3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2-9-10
实施时间: 2002-9-10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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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日前,国务院批准了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报送<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归类合并、统一管理”决定的意见>的请示》(国清[2002]3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这一决定精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协商一致,现将两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分行业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行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归类合并,统一管理”工作,按照“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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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