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建设,促进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市财政委员会起草了《深圳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报请市法制办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为了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市法制办将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5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