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整治虚假广告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广字[2012]18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2-11-1
实施时间: 2012-11-1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以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按照《2012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的总体 部署,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突出问题,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仍然大量存在,有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等方面进行虚假宣传,有的借广告宣传推销假冒伪劣商品、服务,有的假借特供国家机关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