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注意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保监会公告第41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12-18
实施时间: 2002-12-18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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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新制度要求各保险公司自行制订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后公布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广的选择空间。因种类增加,价格不同,中国保监会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渠道的选择
  (一)合理选择保险公司
  消费者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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