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公估机构设立外汇账户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保监复[2003]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1-14
实施时间: 2003-1-1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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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衡量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账户的申请》(衡字[2002]0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保险公估机构可在业务经营范围内从事外汇保险公估业务。
  二、保险公估机构外汇收支、设立外汇账户等事宜,应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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