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5-27
实施时间: 2015-5-27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5]10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5年6月3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3.1%,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15年5月28日,每年5月2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5月28日偿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